中华美食博大精深,不同地区的美食往往带有浓厚的地方气息。作为甘肃省兰州地区著名风味小吃,兰州牛肉拉面曾被评为“中国十大面条”之一,广受欢迎。
“兰州牛肉拉面”商标复活了
据报道,备受牛肉面产业界关注的“兰州牛肉拉面Lanzhou Niurou Lamian及图”商标(后简称“兰州牛肉拉面”商标)“复活”了:今年8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8)京73行初911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2017年11月所做出的“兰州牛肉拉面”无效宣告裁定,“兰州牛肉拉面”商标维持注册。
第6288786号“兰州牛肉拉面”商标(争议商标)由兰州商业联合于2007年09月21日申请注册,初审公告日期为2009年12月27日,注册公告日期为2010年03月28日,核定使用于第43类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 餐厅; 寄宿处; 饭店; 餐馆; 旅馆预订; 自助餐馆; 快餐馆; 流动饮食供应; 提供营地设施等服务上。
2016年10月,自然人王某以“兰州牛肉拉面”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他认为,该商标作为普通商标却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名称,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此外该商标缺乏相应的显著性,不应获得核准注册,因此该申请人向商标局提请撤销该商标。
2017年11月,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以第6288786号“兰州牛肉拉面”商标整体缺乏显著性,不易被相关公众作为商标识别为由,对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裁定。
商评委认为,争议商标虽包含有“兰州”名称,但是争议商标整体具有与“兰州”地名相区别的其他含义。“兰州牛肉拉面”是甘肃省兰州地区的风味小吃,因此争议商标整体缺乏显著性,不易被相关公众作为商标识别,已构成修改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缺乏显著特征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对于商评委的决定,兰州商业联合会不服,继而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8)京73行初911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裁定,使“兰州牛肉拉面”商标成功维持注册。
另外,据了解,“兰州牛肉拉面”自2010年注册启用以来,凡兰州行政区划内的兰州牛肉拉面餐饮企业或个人,在向兰州商业联合会递交申请后,将免费使用这枚注册商标。
同“兰州牛肉拉面”相比,“重庆火锅”的商标注册之路似乎更为坎坷。
“重庆火锅”注册受阻
火锅与重庆,在外地人的眼中,二者几乎是可以画等号的,火锅作为重庆独特的名片,分布于重庆的大街小巷。
为了保护这块金字招牌,重庆火锅协会从2005年开始,便着手申报重庆火锅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不过,12年过去了,重庆火锅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一次次被驳回。
据了解,商标局的意见是,重庆火锅的原料分散在全国,不是重庆特产的商品,因此,不符合申报地理标志的要求;而要申请集体商标,县级及以上区域,近年来几乎没有成功案例。
根据中国商标网数据,截止目前,由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申请注册的与重庆火锅有关的“重庆火锅天下宴博物馆”、“重庆火锅”商标也均未注册成功。
我国现行的《商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重庆是一个省级地名,很难注册商标,同时火锅也是一个行业通用名词,也不能注册。因此,重庆火锅要注册集体商标、地理标志,难度极大。
事实上,除了“重庆火锅”,“北京烤鸭”及同“北京烤鸭”有关的相关商标,目前也均未注册成功。
不过,随着“兰州牛肉拉面lanzhou Niurou Lamian及图”得以维持注册,是否意味着“北京烤鸭”、“重庆火锅”又有了希望和转机呢?也许,时间会证明一切,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唐邦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