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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久见系列】同一申请人一天内注册5753件商标!

发布时间:2018-08-10 09:33:44 阅读次数:339次 字体: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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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一张“2017年1-11月全国商标注册申请量排名”图在同行间广为流传,自然人侯某5767件的申请量甚至超越了阿里和腾讯让大家震惊不已!经查询从2002年起到2018年侯某名下共累计申请了8856件商标。


这个数量已是惊人,但不得不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6月27日同一申请人一天之内提交了5060件商标。


无独有偶7月27日另一申请人一天之内提交了5753件商标。


看到这里小编不禁想难不成商标局27号偷偷做“促销”,你是不是像小编一样对8月27日的到来隐隐期待呢?

申请人公司名字都有珠海二字是巧合吗?心存怀疑工商网一查:


同一个法人代表,同一天成立日期,同一个公司地址。小编感慨,看来此公司绝对有实力!

言归正传,虽然近年来国民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在现代社会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大家也越来越重视商标的保护,但如此“残暴”的注册商标,小编不得不感叹“才华横溢”、“财大气粗”为什么这么说呢?有多少申请人想名字想破头啊!看人家一出手就是几千个,真是气死个人儿!更气人的是提交商标是收取官费的,量大也不享受“团购价”啊,这么些个商标算算得多少钱啊!

感(羡)慨(慕)过后,小编隐隐担忧这些商标申请人用的完吗?想到这里不禁为申请人捏了一把汗。要知道《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规定中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就包含非以使用为目的、大量囤积商标,侵占公共资源。注而不用本身是对商标资源的一种浪费,虽然商标法并未就申请注册商标的数量作为规定,但是应当维护良好的商标注册秩序。

如果被商标局判定为不正当手段注册,很有可能就会面临驳回的结果,一万多件商标确实是一笔很大的资源。

如果没有被商标局判定为不正当手段注册,顺利拿到证书,如此庞大数量的商标能使用的完吗?估计自然也避免不了被他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理由撤销的风险吧。

此事件你怎么看,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大家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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