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第30类45289346号 “银砖”商标因在先相同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委托我公司代理驳回复审申请。早在该商标申请之初我公司就已精准判断出驳回的引证商标,且经过多方面深入调查引证商标情况后,建议申请人对其提出撤三申请。通过我公司严谨的把握时间流程,撤三成功后,申请商标无在先权利阻碍,使得第45289346号“长利”商标一经复审即获成功注册。
案件分析:
因商标资源日益枯竭,商标权的取得不能仅依靠于商标新申请,还可以通过撤销他人在先权利商标和驳回复审获得自身商标的注册,避了商标资源的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