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互联网圈子并不安分,前些日子百度刚和今日头条打完一家,而后美团又和滴滴杠上了,整个互联网圈子乱成了一锅粥,只有阿里巴巴超然物外,仿佛不食人间烟火。
于是,阿里出事了。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阿里这一次出事的是钉钉,事件是阿里巴巴所属“钉钉”商标被驳回了。
钉钉自问世以来,因为其方便的办公系统和打卡签到方式获得了大量用户的认可,乃至于现存的一部分企业俨然以钉钉作为主要的工作基调,使用钉钉,已经成为一个习惯。
阿里巴巴一向对自己的知识产权方面有着相当周全的保护计划,一如当年申请一系列阿里巴巴的字母商标就可以看到其对于商标保护的下功夫程度。
钉钉的商标申请如出一辙,阿里巴巴在钉钉驾车商标注册成功之后,与2017年一脸申请了3个商标,但是其中的44类之后被驳回。
驳回之后阿里巴巴甘心么?怎么可能,他们立即申请了商标的驳回复审,理由是阿里巴巴所属“钉钉”无论是知名度还是影响力方面,都不知道甩了同名乃至类似尚标几条街,根本不存在什么恶意注册或者不良居心,反观商标局驳回“钉钉”时索引整的“钉钉”、“钉钉冒菜”商标才属于恶意抢注。
这个理由可信么?可信,因为相比起所谓的钉钉办公,我们印象中似乎再也没有什么类似的钉钉产品,而底蕴深厚的阿里巴巴此番说辞完全站的住脚,有理有据。
但是,商标评审委员会还是予以驳回。“钉钉”与引证商标一“钉钉”、引证商标二“钉钉冒菜”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已构成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疗养院;美容服务”等服务与引证商标一指定使用的“美容服务”等服务、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养老院”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消费者在隔离状态下施以一般注意力,易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否定混淆存在的可能性。
这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你的说法有理有据,令人信服,但是商标是人家先注册的,并且没有找到任何恶意抢注的证据。
而钉钉的名气太大了,以至于提到钉钉想起的阿里办公钉钉,容易造成其它钉钉商品混淆。
如此这般,那我们岂不是以后不能用“钉钉”办公了?
当然不是,因为被驳回的“钉钉”属于44类,包含的是医院; 健康咨询; 远程医学服务; 疗养院; 饮食营养指导; 植物养护; 美容服务; 宠物清洁等内容。
软件商标保护的商标类别一般包括第42类,设计研发,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网站托管等;第38类,通讯服务;第35类,广告服务,商业信息咨询与工商管理等;第09类,计算机硬件、软件等,所以该咋用还咋用
作为知识产权的专业服务机构,我们有义务提醒各位,不要因为小品牌就忽视商标注册,更不要因为大品牌便自以为稳坐江山,一不小心阴沟里翻船的事情时候发生。
知识产权是第一生产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