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纠缠已久,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南北”露露纠纷已再度升级。未来,承德露露将汕头露露收入囊中可能是改变现状的最佳途径。南北露露的商标之争为什么能持续这么久而得不到解决呢?一切都是这个原因!
南方露露无商标使用权依然任性进行生产销售
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的纠纷由来已久。2007年,原承德露露董事长王宝林签署《企业名称许可协议》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将露露商标授权给露露集团,商标使用期限为十年。而1995年为了开拓南方杏仁露市场,露露集团与香港飞达合资成立南方汕头露露也获得了露露商标的使用权。 但是,2011年承德露露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企业名称许可协议》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无效且立即终止履行。承德市双桥法院一审判决上述两份协议为无效协议。2012年,承德中院给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不过,市面上依然存在不少汕头露露的产品,并且已经进入很多大型超市。2017年8月,承德露露起诉汕头露露及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建国路分店,要求法院判令汕头露露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产品。在上述诉讼未判决之前,沃尔玛就将东北、华北、西北和中原地区的全部61家沃尔玛连锁超市里汕头露露的产品下架。值得注意的是,在多次诉讼纠纷后,汕头露露的产品仍未在市场上消失。
但业内人士表示,即使控股权、商标权全部到手,承德露露还是不能顺理成章地驾驭露露。他指出,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2006年露露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王宝林仍然控制着承德露露董事会,万向在承德露露仍属配角。 有业内人士表示,公司无法一次收回王宝林控制的露露南方的产权,原因主要在于承德露露的重要生产原材料受制于人。公司的杏仁、包装罐采购等业务还掌握在王宝林亲戚公司的手里。公司为了业务的稳定,只能保持原状。 可以看到,南北方露露的纠纷的根源就在于,双方都抓住了对方的软肋。承德露露有控股权和商标权,但是南方露露手握产品供应链。这场纠纷也是旷日持久。 所以,对于企业主而言,商标、产品都一样重要,都把握在自己手里才是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