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号临近之际,一波女神节的打折或者促销类活动铺天盖地的袭来,覆盖程度堪称丧心病狂。
作为店家或者商家的你,是不是也在悄悄地准备一波活动,想要一鸣惊人?
如果你是这么准备的,那我只能提前给你打一个预防针,因为你可能不知不觉间已经——侵权了!
因为“女神节”亦或者“妇女节”早已作为商标词汇被许多公司提交申请,并且被商标总局成功通过,作为商标正式流入市场。
你或许没有想到的是,许多公司为了博取知名度,注册商标之时剑走偏锋,将许多节日类,诸如“圣诞节”“情人节”这样的名字提交商标注册。
而让人瞠目结舌的是,这一类让人感觉到滑稽的商标注册行为,商标总局竟然通过了!
黑龙江亿邦商社便很有远见,早在1995年,该公司便已经在第15类申注“2.14 情人”商标,并被成功受理,让人遗憾的是,该商标目前属于期满未续约的状态。
而在2014年年末,婚恋网站百合网在第38类电视播放、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第41类组织表演(演出)、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范围内申请注册“2.14”商标,2015年底均被商标局核准注册。
但情人节商标持有量最大户却并不是这两家其一,而是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该集团仅稍慢黑龙江亿邦商社一步,在2000年申请注册“情人节”商标,限定使用范围为第25类衬衫; 服装; 裤子等,专用权期限为2011年04月07日 至 2021年04月06日。
这还远远不是结束的时机,因为在2005年,红豆集团好像是发现了“情人节”所属商标的大量商机。
在那个西方文化并未对中国造成冲击的年代,在那个圣诞节和情人节在中国还未造成波及的年代,红豆集团一口气注册“情人节商标”11项,而成功注册的类别仅有12类铁路、车辆,第29类食用果冻、干食用菌,第31类小麦、 植物种子、动物食品等使用范围,其他8项商标仍处在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节日类商标的知名度确实大,但却不具备商标应有特质,作为企业品牌的代表,商标必须具有实用性和知名性两种特质,虚拟性的节日概念和实质性的品牌代表混淆之下,节日类商标的实用性显然大大降低,可能并不会带来收益,反而会带来副作用。
试想两款衣服,质量不错,材质不错,就连做工都相差无几,一个的牌子叫做“阿玛尼”,另一件却叫做“情人节”牌儿你是什么感受。商标注册的条条框框相当严格,作为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我们有必要提醒企业要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在商标问题上,也切莫存在侥幸心理,还得认真对待商标注册问题,同时也要加强品牌保护意识,关注相关市场,及时维权,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