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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红色纳米荧光材料的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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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号:CN201110136898.1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发布时间:2020-03-17 16:42:18

行业分类:作业运输

交易类型:转让

参考价格: 面议 立即购买
信息详情
申请号:CN201110136898.1
申请时间:2020-03-17 16:42:18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红色纳米荧光材料的制备方法,该材料以四方钨青铜型铌酸盐为基质,Eu3+掺杂而制得。制备方法为将Nb2O5与KOH混合,在360~400℃熔融条件下保持10~60分钟。将混合物冷却至室温,溶于水过滤,将滤液浓缩结晶,再用乙醇和水的混合液洗涤得到可溶性铌酸盐前驱物,再将其溶于水,加入Gd(NO3)3、Eu(NO3)3及乙二胺四乙酸混合溶液,在室温下磁力搅拌后滴加KOH溶液,pH值控制在7~1。将溶液放入反应釜,140~200℃下反应6~48h后,冷却至室温。将得到的沉淀洗涤、过滤、干燥、焙烧即可。本制备方法工艺简单,原料价廉易得,反应过程能耗低且环保高效,制备的荧光材料在595~630nm内有很强的发光,可用于固态光源、照明、激光二极管、光能转换器及显示设备等领域。

交易流程
委托经纪人

1.买家委托交易经纪人服务,与交易经纪人签定《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款项;

2.交易经纪人确定收到合同约定款项后,与卖家签定《交易合同》,支付合同约定款项;

3.卖家确定收到合同约定款项后,向交易经纪人交付《专利转让委托书》、《转让协议》、《解聘书》各一式两份;

4.交易经纪人确认材料无误后,若买方自行办理转让,则交易经纪人将《专利证书》及转让材料原价交付买方,至此合同完成;

5.若买家委托交易经纪人代办转让手续,交易经纪人确认材料无误后提交办理国家手续,国家专利局1个月左右下发《专利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交易经纪人确认转让成功后支付合同约定剩余款项给卖方,并交付《专利证书》、《专利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原件给买方,至此专利转让合同完成。

安全保障

1.买家交易款项将暂保管于九知网担保账户,九知网全程资金代管,保障买卖双方资金安全。

2.选择委托经纪人服务,均由交易经纪人验证交易品和买卖双方身份信息真实有效性。

3.九知网专属律师事务所将对委托交易全程监督,确保所有交易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有效。

4.选择委托经纪人服务,并由九知网向卖家代付定金;待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手续合格通知书、并经九知网核实后,支付卖家尾款。

5.选择委托经纪人服务,将由交易经纪人代办国家手续,客户随时可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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